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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期间,广州海绵城市建设要这么做

南方网讯(记者/汤文诗 通讯员/赵雪峰)近日,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通过坚持近期与远期相结合、地上与地下相结合、工程与生态相结合、建设与管理相结合,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逐步构建自净自渗、蓄泄得当、排用结合的城市良性水循环系统,提升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和雨洪管理能力,削减城市地表径流污染,促进雨水资源有效利用,提高中水回用效率,有效提升城市人居环境质量。

黄埔区生物岛的透水铺装、雨水花园、植草沟。通讯员供图

海绵城市建设与国土空间规划相结合

《方案》指出,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应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进行衔接,规划和自然资源部门将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内容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在编制各层次道路交通、绿地、河涌水系、排水防涝等专项规划时,应与各层次海绵城市专项规划充分衔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目标、控制指标及低影响开发设施控制要求。

此外,为了落实运维管养,广州市将于2021年底前,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设施维护管养机制研究,于2022年底前制定广州市海绵城市建设设施运维制度。

2025年底前全市45%以上建成海绵城市

据《方案》要求,广州市新、改、扩建项目均应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理念及指标要求,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25年底,全市城市建成区45%以上的面积(以2019年为水平年)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为推进目标达成,各区政府、广州空港经济区管委会在每年年底根据辖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结合海绵城市建设年度目标,拟定下一年度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计划,报市海绵办。市海绵办每年底根据全市海绵城市建设推进情况对各区进行评估,结合各区建设重点片区计划,下达海绵城市建设年度任务书。

多措并举保障《方案》实施

落实全周期管理要求,完善项目管控流程,实现建设项目全流程闭合管理。《方案》要求,在项目建设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等各设计阶段,编制海绵城市建设专篇。借鉴试点城市经验,建立海绵城市建设专项技术审查机制,通过采购服务的方式引入第三方专业审查单位,配合各部门及建设单位对海绵城市建设审查提供技术服务,将审查意见纳入“多规合一平台”,作为方案联审决策的主要依据。

推动各区政府、职能部门、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科研院校和镇街社区等,采取“线上、线下”方式,加强海绵城市建设理念普及和成效宣传;开发形式多样的宣传品,建设海绵城市科普馆或体验馆,增强公众参与感和获得感;打造具有地域和行业影响力的海绵城市建设论坛或研究会。

《方案》指出,将加强海绵城市建设工作的监督,运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技术手段,依托河长制APP,实现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化监督。项目主管部门在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后,及时将项目信息推送到市、区海绵办,由市、区海绵办对竣工验收情况进行抽查、监督。市、区海绵办对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运行的建设项目,进行海绵设施运行效果评估和监督,保障项目执行效果。

(文章来源于南方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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