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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构筑生态宜居之城

海绵城市,是新一代城市雨洪管理概念,指通过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充分发挥建筑、道路和绿地、水系等生态系统对雨水的吸纳、蓄渗和缓释作用,有效控制雨水径流,实现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城市发展方式。换句话说,城市可以像海绵一样,下雨时吸水、蓄水、渗水、净水,需要时又可将蓄存的水“释放”并加以利用,在适应环境变化和应对自然灾害等方面具有良好的“弹性”。

近年来,不少地方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在防治城市内涝、保障城市生态安全等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山东省烟台市不断探索改变过去粗放管理方式,按照“源头减排、过程控制、系统治理”的思路进行系统谋划,绿灰结合,多措并举,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实现城市内涝缓解、水环境改善、水资源综合利用、水生态修复等综合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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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足实际,建设海绵城市刻不容缓

烟台市位于山东半岛东部,濒临黄海、渤海,属于资源型缺水城市,降水时空分布不均,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仅为415立方米,不足全国平均值的五分之一,每年需大量调引客水。通过布局调蓄设施、充分利用雨水资源,可有效缓解缺水问题。同时,烟台依山面海,生态环境优良,山、海、岛、泉、河等自然资源丰富,通过建设海绵城市、修复河流水系、保护近海生态环境,将有助于烟台市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品质。

建设海绵城市也是保障城市安全的现实需要。烟台属于低山丘陵区,地形高差大,降雨过程路径短,在暴雨季节容易引发积水、高流速排水等风险灾害,通过建设海绵城市,将显著提高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基础良好,建设海绵城市得天独厚

烟台市雨水控制利用工作起步较早。早在1988年,长岛就开展屋檐接水等雨水收集利用试验与工程建设,逐步形成了“屋顶接水、楼面接水、路面接水和山上拦蓄”的多元化雨水综合收集利用格局。从2016年起,烟台市全域启动海绵城市建设,构建了“市区两级全覆盖”的海绵城市建设组织领导机构,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严格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和要求。

一直以来,烟台市以生态文明建设要求为总纲,始终坚持规划引领,高规格推进,形成了一整套涵盖海绵城市建设全过程的组织领导体系、规划标准体系、工作推进机制。2021年,烟台市政府将《烟台市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条例》纳入立法工作计划,并于今年4月以管理办法的形式先行印发实施。同时,将海绵城市建设指标纳入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和专项规划,形成海绵城市专项规划、6个涉水规划、4个关联规划有机结合的“1+6+4”规划体系,并配套了15项建设标准。

在统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城市建设和城市水资源利用、防灾减灾和城市防洪排涝等工作的基础上,烟台市系统化推进海绵城市建设与城市更新、城市生态修复功能完善、地下空间开发利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相关工作的结合,建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典型区域和典型项目,加快转变城市发展方式,坚持走绿色生态宜居发展道路。在全市范围实施涝洼改造工程,完成200多处积水点改造,中心城区内涝积水现象得到明显改善;完成了城区30千米河道的综合整治,彻底消除了城区17条黑臭水体,实现了河道的长制久清;实施321项重点水利工程,综合整治河道606公里,新增水土保持治理面积1200平方公里;大力推广新型节水技术,万元GDP用水量控制在12.55立方米,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4%。

截至2021年,烟台市中心城区31.8%的建成区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立足长远,建设海绵城市势在必行

以“内涝风险有效应对、雨水资源综合利用、排海水质稳定达标、山水城海有机融合”为核心,以打造形成“北方低山丘陵、滨海缺水型城市高质量海绵城市建设示范样板”为目标,到2024年,烟台市海绵城市达标面积占比将达到55%以上,到2030年将达到80%以上。

从长远来看,海绵城市不仅能够治污蓄水,还可以构建良性的生态运行体系,“让城市融入大自然”。雨水花园、下沉式绿地等设施,实现了雨水的调蓄、净化,营造出与自然相容的生态景观;城市公园、林荫绿带等场所,创造了更优质宜居的环境,“让居民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从这个意义上说,打造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生态之城,才是建设海绵城市的最终目标。作为北方滨海缺水地区城市的典型代表,烟台市的全域推进海绵城市示范实践,将为黄河流域、北方缺水地区以及沿海水资源与经济发展矛盾突出的众多城市提供生动的示范和案例,形成可借鉴、可复制、可推广的“烟台经验”。

内涝风险有效应对。推进实施18项河道防洪排涝提升工程,建设8条地表行泄通道、11个海绵型调蓄公园、201个源头地块海绵城市建设项目,编制城市内涝风险图及应急管控方案,全面提升城市内涝风险应对能力。洪涝统筹、协调衔接,到2024年,内涝防治标准全面提升至30年一遇,河道防洪全面达标,并可以有效防范50-100年降雨带来的风险挑战。

雨水资源综合利用。建设“流域—城市—社区”多层级水资源集蓄利用体系,提升城市蓄水、渗水和涵养水的能力。到2024年,中心城区雨水资源利用率达到7%,可渗透地面面积达到41%以上。

排海水质稳定达标。深入推进雨污分流改造,完善截流—调蓄设施和生态处理设施,确保河道水环境明显提升,入海口国控断面水质稳定达到Ⅲ类。

山水城海有机融合。全域分析掌握城市生态本底,加强城市自然山体、河湖湿地等生态空间的整体保护与合理利用,为水留空间、留出路,构建良好的山水城海关系。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建设源头减排、蓄排结合、排涝除险、超标应急的城市防洪排涝体系,推动城市内涝治理取得明显成效。“烟台市将进一步明晰工作思路,全域推进、片区示范,系统构建、智慧管控,健全机制、强化保障,把海绵城市建设融入城市建设、经济发展的各个环节,切实改善城市生态和人居环境,提高城市资源环境承载力,全力打造更具影响力的高质量现代化国际滨海城市。”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让城市像海绵一样“呼吸吐纳”,实现美丽宜居、幸福栖居。(来源:中国建设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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