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进!孝感打造“会呼吸”的水乡园林城市!
热岛有缓解……
10月8日,记者从市住建局获悉,我市印发《关于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规划建设的实施意见》和《孝感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办法》,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打造“会呼吸”的水乡园林城市。
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50%以上面积“达标”
近年来,我市坚持把海绵城市建设理念融入城市建设发展全过程,中心城区已实施海绵城市建设项目近200个,在保护修复城市水生态、改善水环境、涵养水资源方面做出有益的探索。今年6月,我市入选全国海绵城市建设首批示范城市,并获10亿元中央资金补助。
如何利用好中央财政奖补资金,完成示范市建设任务目标,把中心城区建设成为城水共融、生态宜居、健康美丽的典范海绵城市?
我市将合理确定海绵城市建设分区,系统有序推进海绵城市项目建设,保障各类项目用地和资金需求,显现片区建设成效,打造海绵城市典型项目,形成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和模式。
——修订提升海绵城市专项规划,配套制定相关法规制度和标准规范,指导中心城区及各县(市)海绵城市建设;
——强化水系整治与生态修复,包装和实施老澴河综合治理二期工程和生态绿地公园项目等,拓宽城市三大内河通道,形成城市三大海绵体,真正打造成为城市天然雨洪通道、滞蓄洪空间、水净化空间;
——开展城市内涝治理,争取再实施一批雨水调蓄设施、城市易涝积水点治理和排洪通道改造等项目,加强城市内外河各泵站、涵闸协同调度,进一步增强城市的韧性;
——推进污水处理提质增效,新城区采用分流制排水体制,老城区要在今年内完成后湖片区雨污分流改造任务的基础上,探索“厂管网一体化”污水治理模式,实现污水处理提质增效目标;
——实施城市更新行动,严格遵循“双修”规划,将海绵城市和完整社区建设理念落实到城市更新行动之中,着力推进片区综合开发。
——强化基础公共服务设施和建筑小区海绵化建设,确保排水通畅,新建公共建筑应推广屋顶绿化,鼓励住宅小区实施屋顶绿化。
到202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50%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到2035年中心城区建成区85%以上的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标准要求。
(陈文涛《落日下的园林城市》 来源:孝感市文化和旅游局)
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管理办法》明确中心城区海绵城市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管理等各个环节落实海绵城市建设的相关要求。
海绵城市建设将坚持“规划引领、生态优先、安全为重、因地制宜、系统治理、统筹推进、政府引导、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城市开发建设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促进雨水资源的有效利用,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海绵城市建设的效果。
全市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将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在建设管理阶段,建设单位负首要责任,在设计、施工、监理等招标文件和合同中载明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具体内容、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施工单位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施工,不得擅自变更海绵设施的具体功能、标准和内容;监理单位应当按照监理合同履行工程建设项目海绵城市建设的监理职责。
值得注意的是,有关主管部门将对建设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并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不满足相关要求的,责令整改。
此外,海绵城市设施验收合格后,及时随主体工程同步移交,并根据不同责任主体来确定运行维护管理单位,责任主体不明确的,遵循“谁使用、谁管理”的原则进行运营维护。